第(3/3)页 土地被兼并之后会出现三个问题,一是王朝的税基崩溃了,等于朝廷没有钱了; 二是失去土地的农民,只有三条路,饿死、变成流民、造反。 当流民规模超过王朝赈济和镇压能力的临界点时,就形成了流寇,流寇一旦多出来,就等于社会乱套了。 三是经济的恶性循环,土地集中在不事生产的地主手中,而大量失地农民无法转化为工业劳动力,社会总产出下降,整个经济规模变小,所有人都吃不饱。 历朝历代,都知道这个问题,但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在律法上严禁田地的买卖,秦废井田,开阡陌,承认土地私有,买卖合法但需登记确权; 汉代私田可卖,公田禁售,唐均田制鼎盛,口分田禁卖,永业田有限卖,宋代是唯一明确不抑兼并,买卖完全自由,大明承宋制私田自由,公田禁售,强化契约与赋税。” 群臣苦笑,脸上满是无奈和自嘲之色。 皇帝不知道?朝廷不知道? 不是不想禁,是根本禁不了,谁敢真禁,谁就先垮台。 因为土地兼并的最大受益者,不是百姓,不是外敌,正是统治集团自己。 诸如皇族、藩王、勋贵、官员、武将……以及有钱的商人。 在皇权不下乡的时代,县以下全靠乡绅地主维持,皇帝得罪地主,等于自断手脚,没人收税、没人办事、没人维稳。 历史上真的没有严禁的吗?自然是有的,王莽的全国土地国有、禁买卖的王田制,最终结果是天下豪强造反,迅速亡国。 另外就是唐初的均田制,最后的问题是一旦太平的久了,照样悄悄兼并,最后彻底崩溃。 动,则立刻亡,不动慢慢亡。 毫无例外,皇帝都是先保住眼前,再拖一天是一天。 皇帝登基时分田成功了,那是占据了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少一成因素那就是引火烧身。 第(3/3)页